法制宣傳資料——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臨近歲末,往往是農民工討薪糾紛的多發(fā)季節(jié)。討薪本來是維護正當權益,遺憾的是,現實中有些權利人無視法律,為追討欠薪而莽撞行事,一些陷入絕望的農民工甚至作出殺害欠薪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結果事與愿違。所以,我們不能把拖欠農民工工錢的問題僅僅看作是“勞務糾紛”,而應該把它提到影響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來看待,切實加強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法制觀念,盡可能避免討薪過程中極端事件的發(fā)生。為此,特編印以下法制案例以作警示。
(一)討薪不成燒車間構成放火罪
2012年2月,小良到一家塑料廠打工。當時雙方約定月工資2200元,試用期半年。工作5個月后,小良覺得車間環(huán)境惡劣,提出辭職。老板當即拒絕:“你剛學成就辭職,會給廠里造成很大損失,要扣你兩個月工資?!毙×既宕握移溆懸ゅX均無功而返。事后,小良越想越窩火。一天深夜,他跑到工作車間點燃了包裝紙箱及塑料泡沫,火災造成損失3萬余元。小良被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說法: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蓖瑫r,該法還規(guī)定,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這是國家法律賦予每位勞動者的權利。本案中,小良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是他的法定權利,而塑料廠為此克扣他的工資顯然是違法行為。對此,小良完全可以收集自己的有關工作證據,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或在60日內提出勞動仲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小良的過激行為,使他由受害者變成施害者,并受到法律懲罰。
(二)扣人車輛被判賠償得不償失
經營煤炭生意的章某欠農民工齊某工資2.8萬元一直未付。齊某催要過多次,章某都以資金周轉不到位為由推托不付。2012年3月,齊某采取極端方式,將章某正在使用中的斯太爾大貨車及相關營運手續(xù)強行扣押,聲稱只要章某支付欠薪就放車。無奈之下,章某訴諸法庭,要求齊某返還車輛,賠償車輛被非法扣留期間的損失。庭審中,齊某對扣押車輛一事并不否認,但他辯稱是章某欠款在先,自己扣車在后,自己是“依法”維權。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判決齊某返還所扣車輛,賠償原告扣車期間的損失2.3萬元。
說法:勞資糾紛是很常見的糾紛之一,農民工合法勞動報酬權益受到法律保護。法律賦予了權利人多種維權途徑,比如調解、仲裁、起訴、申請支付令和先予執(zhí)行、申辦強制執(zhí)行公證、優(yōu)先受償、代位追償等等,農民工應當積極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切不可因為自己“有理”而任意而為,討債有理,但手段必須合法。本案的齊某為討欠薪采取強行扣壓車輛的做法,得不償失。
(三)為討欠款拘禁他人觸犯非法拘禁罪
閆某長期在俞某的工程隊務工。2012年6月,俞某因無力支付工資給閆某出具1.6萬元欠款憑條一張,言明半年內本息一并歸還。過還款期后,俞某未兌現承諾。閆某幾次催討無果后,叫人強行將俞某綁架到一賓館,一頓拳腳“伺候”后,逼其通知家人將欠款送來。當晚,閆某等人把俞某送往其住處時,被民警抓獲。至此,俞某被扣押近5個小時,還被打成輕微傷。閆某債未討成,卻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說法:正當的債權固然受法律保護,但債務人的人身權利也同樣受法律保護。非法扣押、拘禁、放火、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型討債行為,非但解決不了問題,還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刑法第238條規(guī)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北景钢校Z某正是因為對法律的漠視做出了不明智的舉動,以致獲刑。
(四)惡意欠薪被判刑
王某系某紡織品公司法人代表。自今年6月至9月,王某違反公司財務規(guī)定,先后多次秘密將公司資金109萬余元轉入其私人賬戶,同時向工人聲稱:公司遇到經營困難,工資需要緩發(fā),陸續(xù)拖欠工人工資累計90萬余元。今年10月,王某忽然神秘失蹤。老板潛逃,近百名工人工資無著落。
檢察機關獲悉此事,會同有關部門召開協(xié)調會,并責令王某及其公司支付工資,但王某及其公司對此一直置若罔聞。今年12月,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并被提請批準逮捕。檢察機關受理后,嚴格審查證據,查明王某在有能力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情況下,惡意拖欠工人工資,轉移財產、逃匿的事實,最終對其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說法: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276條增設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本案中,王某及其公司一直拖欠工人工資,其在主觀上明顯有拖欠工資的行為故意。本罪客觀行為方面表現為:一是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王某行為符合上述規(guī)定,遂被批準逮捕。
(五)農民工維權主要有哪些途徑
(一)在職業(yè)中介機構被騙或者被用人單位侵權的,可到當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投訴;(二)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的,可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三)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申請工傷認定、要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等,如果勞動保障部門有關機構拖著不辦,或者對其處理結果不服的,可申請行政復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四)如果官司復雜,對法律問題搞不懂的時候,可以到當地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當地新聞媒體、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門尋求幫助;(五)如果想了解勞動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體問題需要咨詢的時候,可以撥打“12333”免費勞動保障政策咨詢熱線電話。

